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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

添加时间:2018年12月13日 来源: 深圳拆迁律师   http://www.bjzdcqls.cn/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拆迁时应给予补偿。那么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由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2017年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

  2017年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注: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且不超控制标准。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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