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76672862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国家法律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怎样规定的

添加时间:2018年12月13日 来源: 深圳拆迁律师   http://www.bjzdcqls.cn/
国家法律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怎样规定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第一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第一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依据这一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首先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涉及双方,甚至三方当事人的利益,为保证当事人的权利,并为今后处理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供证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其次,应当经发包方同意或者报发包方备案。因为土地承包后,发包方有权督促承包方履行合同义务,有必要掌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动情况。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让发包方了解情况。一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在依法流转后应报发包方备案。二是转让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先经发包方同意,然后进行流转。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报发包方备案还是经发包方同意,都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以便以后一旦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

全国服务热线

18576672862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