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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几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添加时间:2019年6月15日 来源: 深圳拆迁律师   http://www.bjzdcqls.cn/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几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容韵雅,深圳专业征地拆迁律师,现执业于深圳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几种?

  ⑴依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已签订出让合同,交清地价后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⑵已建建筑物的出让用地、行政划拨用地和历史用地,且产权属同一主体的,在符合现行规划前提下,土地使用者选择转让他人改造或与他人合作改造的;

  ⑶减免地价或交纳协议地价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⑷为实现抵押权进行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造物、附着物转让;

  ⑸人民法院裁定,需要处分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造物、附着物转让;

  ⑹成片开发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一)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二)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四)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容韵雅 深圳知名律师,承办土地征收案例近千件,具有优秀的律师执业道德、出色的专业水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能权衡各种利弊,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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