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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业主大会的主要议题

添加时间:2019年12月9日 来源: 深圳拆迁律师   http://www.bjzdcqls.cn/

  容韵雅,深圳专业征地拆迁律师,现执业于深圳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1、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2、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

  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业主委员会选票;

  业主代表选票;

  业主授权委托书;

  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公约;

  其他相关资料。

  6、核准批复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业主大会的主要议题

  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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